据海关总署公布数据显示,2013年1月—11月,我国原油进口量约为2.55亿吨,预计2013年我国原油进口依存度将达到60%,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原油净进口国。但我国原油、成品油进口量的85%以上由国营贸易完成。中石油、中石化等国有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进口原油、成品油,而拥有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和资质的非国有企业则需要按照每年商务部公布的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数量进口,非国营贸易成品油进口配额只能进口燃料油。
另外,1999年5月由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公安部等几大部门联合制定、国务院公布、目前尚在执行的《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石油集团和石化集团生产的原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国内销售的原油及中国新星石油公司和地方油田生产的原油,以及进口的原油,全部由国家统一配置,不得自行销售”,使得非国有企业在使用非国营贸易配额进口原油后,不可自行使用、公开销售,只能定向销售给国有石油炼油企业,非国营贸易原油进口配额形同虚设。 |